陈森森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总裁小说网www.kordter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唔,再捡几个就回家吧,今天是周五,小弟要从镇上初中回来了,自己得回家做晚饭,回去晚了小弟会发脾气,自己也会挨爸妈骂。

吴小云低着头左盼右顾,又沿着海滩走了好一会儿,一双赤脚被碎贝壳扎了好几个口子,但是再也没有找到漂亮贝壳了,连稍微像样点儿的海螺都没有。

吴小云有些失望,她抬头看了看天边那个咸蛋黄一般红彤彤的太阳,它颤巍巍挂在海面上,眼看就要落下去了。

唉,算了,回去吧。吴小云轻轻叹了口气,正想转身回家,眼角却忽然瞥到了什么。

前方不远处有块黑漆漆的大礁石,礁石后面露出了一只惨白的脚?

啊吴小云尖叫一声,吓得连退了好几步。

她死死瞪着那只惨白的脚,只觉得一颗心砰砰直跳,两条腿忍不住有些发软,吴家村附近的海滩每年都会冲上来几具尸体,难道这也是具尸体?她两条腿微微发颤,正想转身就跑,脚下却忽然顿了顿。

万一万一是个活人呢?万一自己这一跑,那人就死了呢?

吴小云犹犹豫豫地站了一会儿,终于鼓起了勇气,决定过去看看。她深深吸了口气,战战兢兢地走了过去,探头往礁石后面望去。

真的是个人!

那是一个约莫二十几岁的青年,他紧紧闭着眼睛,俯趴在一块木板上,t恤牛仔裤都湿透了,脸色一片惨白,也不知道是死是活。

吴小云紧张地咽了口唾沫,壮着胆子蹲下身,轻轻推了推对方:喂,喂!

青年一动不动。

吴小云犹豫了一会儿,慢慢把手指伸到对方鼻子下面,指尖感觉到一点极其微弱的温热气息,她心中陡然一松,忍不住轻轻拍了拍胸口,还好还好,不是什么淹死的厉鬼,是个昏迷的大活人。

吴小云想了想,在附近沙滩上捡了张破破烂烂的渔网,轻手轻脚地把青年绑在他身下那块木板上,然后拖着渔网另一端,费力地往吴家村的方向走去。

青年中等个子,身型瘦削单薄,并不算沉重,但吴小云毕竟只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,她拖了足足一个多小时,眼见天都黑透了,终于回到了村里。

她刚刚把人拖到自家院子里,便听见屋里传来一个嘶哑粗暴的男声:那赔钱货死哪儿去了?!该不会跟隔壁家二丫一样跑到县里打工了吧?他奶奶的,看老子不打断她的腿!

而后是小弟不耐烦的声音:姐姐真是的,饭也不做,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重生之男妃经商 完结

重生之男妃经商 完结

梅比斯
玄幻 连载 44万字
日抛金手指使我暴富[穿书]

日抛金手指使我暴富[穿书]

鸷归
文案:颜歌穿进了娱乐圈豪门文,身份疑似是个路人。但她是个有金手指的路人,金手指还是日抛的那种。比如某天,她t了“瞪橘子一眼就能自动剥皮”的技能???再如某天的金手指是“百分百嘴炮洗脑”,以此阻止了巴士暴徒带着整车人共赴来生。还遇到过“人人都想给我一块钱”这种神奇buff,出门溜达不断被投币转账,她觉得自己暴富有望!在金手指加持下努力赚钱,可每次有了些积蓄她都会花式丢钱。这时她才发现,自己身上有个永
玄幻 连载 69万字
女友与挚友

女友与挚友

马甲A
[寝取/出轨/通奸]某天课间,成志揽着我的肩膀一脸关心的问道:“小涛,是不是又有人欺负你?”眼前这位男生是我的死党,从小学到高中都一直是同桌,和瘦弱内向的我不一样,成志不仅人长得高大帅气,性格也很阳光开朗,再加上父母在国外做生意家境优越,即使跳出学生群体也是妥妥的顶层。“没有啦,不过确实有件事情想要你帮忙。”刚升入高中的时候倒是有些不良少年找过我麻烦,不过知道我是成志哥的兄弟之后谁敢不卖面子。看着
玄幻 连载 0万字
二傻子修仙记

二傻子修仙记

雪尼乐
+ + + 世界首富马三思不甘心死亡,在临死时意外穿越到另一个世界的孤儿乞丐身上。 这一辈子,我要不同的活法。 修仙界的美女太多啊,我不感兴趣! 上辈子追求的是财富、权势、美女! 这辈子我感兴趣的只是健康、长生、开心,其他的统统给我走开! 别人都说修仙如同在悬崖峭壁上爬梯子,每前进一步都惊险万分,一不小心就粉身碎骨。 可是我只感受到每登高一步显示的不同风景,那些危险好像都主动离我而去。 什么,你们
玄幻 连载 121万字
仙途小渔夫

仙途小渔夫

狂昕
出身书香门第的秦远,身为一名修真界的名牌大学弟子,却遭受了来自豪门修真世家子弟的打压,在世俗世界中求职无门,无奈之下返回故乡,以捕鱼维生。然而,命运弄人,他竟然因捕鱼之行意外获得了惊世仙缘,自此开启了逆袭修真的人生旅途!
玄幻 连载 41万字
身为性爱达人的我,在面试新公司的第一天就中出了褐肤性感女面试官

身为性爱达人的我,在面试新公司的第一天就中出了褐肤性感女面试官

醉玉艳雪
诸位可曾思考过一件事:从古至今,人类最具有普适性的能力标准是什么?是勇武好斗的能力吗?或许在火药发明之前是这样的,一个奴隶出身的勇士可以骑在马背上征服一个帝国。但在火器成为了战场的主宰之后,哪怕是海格力斯转世成人,恐怕也只能蜷缩在战壕里祈祷不要被流弹击中吧。是获取财富的能力吗?且不说在商人被普遍性打为贱民的古典时代,哪怕是资本主义兴起后的近现代,商人们也只能在阴谋论里能成为世界的统治者。一场爆发在
玄幻 连载 2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