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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PS:本作者啊,闲来无事顺手就写了写,毕竟也没什么人阅读,就这样吧,主打的就是随意,想起来要写了,就写一写,不写了也就不写,毕竟本人太懒?( 'ω' )? )

书为什么越读越香呢?怎么说啊?这样吧,先把中心论点提出来,第一个啊,就是我们的人脑会自我修复,你们一开始读一本书吧,觉得没什么意思,等到后来越读越觉得有意思了,最后看到结尾,这便就是人脑的自我修复,也称书中世界规则,演变的人脑适应。

第二呢,便是基因上的问题吧,怎么说呢,当一个女孩子对你产生强烈的爱意的时候,你会闻到她身上所散发出的来自于生物本能的香味,除香水腌入味以外,书呢也可以比喻成女孩子吧,书对你吸引越大,你便能闻到书中的香味,当然,这仅限于实体书,而非电子书。电子书的形式就是你能做梦,梦到你是书中的人物,这是一种书的频率和你的频率共结合的状态,又称共频,当然书是没有频率的,但电子书就不一定了,毕竟电子,肿有一点频率。

好了,围绕上两点来展开叙说,第一点便是书中规则变化,毕竟书是我们人类创造出来的,也适应于世界,毕竟书是由现实所演变而成的,也继承了现实的规则应变,变化,所以吧,我就说书中世界的规则,毕竟书里面的人物,每个人都有可能是有血有肉,都有可能是一种另类形式的存在,又称书魂吧,是这样子的,书魂呢,是每个作家的一缕魂,所演化而成的,毕竟写一本书,写到最后啊,总得把自己陷进去,等那么好久才出来,但你出来的是整体,有一些零碎的,便变成了书中里面的人物,形成了书魂,对于作者来说有利,对读者来说,也有利益,弊处是对作者而言,什么弊处呢?就是让你陷入十天半个月的迷茫时期,毕竟灵魂要自我修复那一些小小的魂儿

读者的弊处便是,很容易带入书中的情节,有些是好的,有些是坏的,但你也会丢失一点点魂儿,形成书中的魂,所以一本书的形成是由,读者和作者共同完成的,也就相当于,火了和不火一个道理。

好了,第二点为什么把书比喻成女孩子呢?因为书中自有颜如玉,这是古人所传下来的,自然有它的道理,不是吗?毕竟放久了的书,读久了的书,总会带那么一点香味,也不知你们有没有闻到过,还有电子书也是一样,读久了放久了,总有人会在梦里梦到书中的情节,也就相当于,把自己带入进去了,有可能是,书魂让你进来的,就这样吧。

命里有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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